國家移民管理局推出5項新措施 進一步便利外籍人員來華
國家移民管理局推出5項新措施,進一步便利外籍人員來華
近日,國家移民管理局在新聞發(fā)布會上宣布,從1月11日起正式施行便利外籍人員來華5項措施。
放寬來華外籍人員申辦口岸簽證條件 對急需來華從事商貿合作、訪問交流、投資創(chuàng)業(yè)、探望親屬及處理私人事務等非外交、公務活動的外籍人員,來不及在境外辦妥簽證的,可憑邀請函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辦口岸簽證入境。 解讀:如遇緊急情況,不需在到中國所在國使領館辦理簽證,憑機票及有效材料入境時向海關口岸簽證機關提交,即可入境。對于海外華人可謂是一項十分人性化的政策。 外籍人員在北京首都機場等樞紐空港口岸24小時直接過境免辦查驗手續(xù) 外籍人員在北京首都、北京大興、上海浦東、杭州蕭山、廈門高崎、廣州白云、深圳寶安、成都天府、西安咸陽9個國際機場,推行24小時直接過境旅客免辦邊檢手續(xù)。對于持24小時內國際聯(lián)程機票,經上述任一機場過境前往第三國或地區(qū)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辦邊檢手續(xù),直接免簽過境。 解讀:通過以上9個機場入境,憑借24小時內的國際聯(lián)程機票即可免簽直接過境。要注意不可離開口岸限定區(qū)域。 在華外籍人員可就近辦理簽證延期換發(fā)補發(fā) 短期來華從事商貿合作、訪問交流、投資創(chuàng)業(yè)、探望親屬、觀光旅游及處理私人事務等非外交、公務活動的外籍人員,有正當合理事由需繼續(xù)在華停留的可就近就便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簽證延期換發(fā)補發(fā)。 注意:所持護照有效期3個月以上,5年內無中國拒簽史、非法出入境等違法記錄者才可申請簽證延期換發(fā)補發(fā) 在華外籍人員需多次出入境可申辦再入境簽證。
在華外籍人員因正當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可憑邀請函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發(fā)多次入境有效簽證。
簡化在華外籍人員簽證證件申辦材料 外籍人員申辦簽證證件時,對于通過信息共享可查詢到本人住宿登記記錄、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等信息的,可免予查驗相關紙質證明材料;在華外籍人員辦理親屬短期探親團聚類簽證的,可以邀請人親屬關系聲明替代親屬關系證明。 解讀:簡化以往提交材料需要公證、認證等既費時又費力的麻煩,為來華人員提供的更多便利。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升,國家移民管理局陸續(xù)出臺各項外國人來華便利政策,相信不久我國將會對更多的國家實行免簽政策,營造一流的國際營商環(huán)境。